本產品為政府所提供的優惠購屋貸款,最後撥款日為額度用盡即停止。
| 更新日期 |
資料統計截止日期 |
本行獲撥優惠房貸額度 |
已受理額度 |
已撥款額度 |
| 97/06/27 |
97/06/27 |
116億 |
114.44億 |
112.81億 |
如公佈之資訊因資料統計有時間落差,可能與本行辦理情形有差異時,請以本行辦理情形為準。
適用對象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每人限購乙戶。
適用擔保品
限於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含)以後完成登記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中古屋及新屋,且其建物所有權狀之用途應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
貸款額度
| 1. |
台北市每戶最高250萬元。 |
| 2. |
其他地區每戶最高200萬元。 |
| 3. |
超過部分,本行另提供低率優惠專案(請參見 指數房貸 II
,本專案貸款可與政府其他政策性房貸(如國宅、勞工及公教住宅等貸款)搭配使用,惟不得搭配青年購屋低利貸款及青年優惠房屋貸款暨信用保證貸款。 |
貸款期限
最長二十年。 貸款利率
依臺灣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 0.875%(目前為為3.60%)。
償還方式
本息平均攤還,寬緩期最長三年(只付息不還本金)。
徵提文件
| 1.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 2. |
在職證明或公、勞保卡 |
| 3. |
收入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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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保有核貸與否之權利) |
辦理方式
總費用年百分率:3.63%
| 註1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 註2 |
年百分率以貸款200萬元、期間20年、利率3.60%及各項相關總費用5600元計算。 |
| 註3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 註4 |
本產品之貸款利率依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息,故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利率調整時,總費用年百分率亦隨之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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