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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開揭露事項
「外幣票據託收」專區
公告內容

      本行一般客戶(註1) 本行優先理財客戶(註1)
    外幣票據限制 不接受經轉讓之外幣票據。
    票據幣別之限制:以本行外匯匯率看板公告之匯率幣別為限,其他幣別不得辦理。

    票據種類之限制:未到期票據、限制提示地之票據、過期6個月之票據或金額過小等不得辦理。
    * 金額過小定義:澳幣100元以下。 加幣300元以下。 其他等值金額50元美金以下。

    託收費用(註2) 光票託收手續費:購買面額萬分之五。
    (以解款當時即期買入之匯率,再折合新台幣,最低200元,最高800元)
    光票託收手續費:購買面額萬分之五。
    (以解款當時即期買入之匯率,再折合新台幣,最低100元,最高800元)
    國外託收處理費用:視國外各家銀行之規定。
    光票託收退票:視國外各家銀行之規定。 
    是否需增提保證人  
    託收期間  

    解款時間,視外幣票據種類/幣別/付款銀行地點而異。
    *美金:紐約地區付款票據20天解款;紐約以外地區付款票據30天解款;美國以外地區付款票據30天解款
    *港幣/新加坡幣:21天解款
    *其他幣別:30天解款
    上列天期為日曆天,付款日遇到例假日,則順延次一營業日入帳,惟付款仍應憑本行收妥款項為最終付款條件。  



    註1:本行客戶係指於本行開立新臺幣或外幣存款帳戶之客戶。
    註2:收費內容參照「消費金額服務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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